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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17-03-02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法治建设情况

来源:浙江省工商局?发布日期:2017-03-02 16:38 字体:[? ? ? ?] 浏览次数:( )

2016年,我省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相关工作部署、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浙江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信心,凝聚共识,奋力担当,努力提高浙江省工商(市场监管)法治工作水平,开创了工商法治建设新局面,现将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在总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治建设评价办法》等文件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工商”建设,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的通知》(浙工商法[2016]8号)。我局机关迅速行动,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动员部署,目前已基本完成第一阶段制度的制订、修订和完善工作。台州、金华等地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台州市局主动与省局对接,在第一时间启动全市系统法治市场监管创建,得到了我局冯水华局长的批示肯定。金华也制定了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扎实开展这项工作。

二、“放心履职”工程深入推进

机构改革以来,基层普遍认为履职风险不断加大,如何履职才能不被追责一直困扰着基层执法人员,基层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追责体系的呼声很高。为有效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建立良好的市场监管执法环境,努力提高执法的主动性、积极性。我局在基层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防范执法风险、推进放心履职工程的指导意见》,认真分析了工商行政执法风险点的主要方面,提出了防范执法风险、推进放心履职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特别是明确了14种不予追责的情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深受基层欢迎。

三、工商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工作列入省人大2016年一类立法项目。我局积极参与办法修改工作,立足工商职责,结合消费维权执法工作实际,与浙江省人大及相关法律专家等共同修改完善法律条文。同时,我局还向省人大申报修改《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向省政府法制办申报制定《浙江省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局认真开展《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拟申报为杭州市人大2018年立法项目。绍兴、湖州、台州、衢州、丽水等地积极参与当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电动自行车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四、规范执法行为取得新的进展

2016年,我们坚持把好执法人员主体关。我局组织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申领资格闭卷考试,全省共有380人参加考试,考试合格320人,合格率为84.2%,比去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把好行为规范关,我局编制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手册》,内容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主要工作职责、执法人员行为规范、风纪规范、语言规范等内容,着重强调执法过程中应遵守的程序规范。2016年8月份完成了21000本手册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做到全省系统执法人员人手一册。把好自由裁量关。继《关于规范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实施意见》、《商标违法行为罚款裁量基准》之后,2016年我局又制定下发了《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罚款裁量基准》。把好权力依据关。为强化对权力清单的动态管理,我局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并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共进行五次清理,权力总数由665项调整为656项,其中,新增55条,删除64条,修改96条。我省的权力清单工作得到了总局充分肯定,在全国工商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了典型发言。

五、法制监督进一步深入推进

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深入推进。我局于9月组织召开全省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会进行集中评查,对所有参评案件的所有问题逐一进行罗列,发布评查情况通报,要求整改。各地根据我局要求也积极开展了案件评查,特别是嘉兴市局采取每季度案卷评查的形式,对规范办案、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积极应对省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浙江省行政复议局集中承办省级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办法》,浙江省法制办成立行政复议局,于2016年7月8日正式运行,集中承办省级部门行政复议案件。我局一方面加强与省复议局的沟通联系,在案件审理上提出意见,另一方面做好复议申请材料的接收、移交、复议决定书公开、行政应诉、归档整理等工作。7月9日至12月底,我局已向省行政复议局移送行政复议申请40件。各地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复议监督力度,全省共办理复议案件1289件,复议纠错率较往年有所上升。杭州市局2016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00余件,同比增长250%多,宁波、金华市局出台复议诉讼统计分析报告,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各地相继出台《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则》,全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应诉342件,同比增长52.7%。

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化

制定并下发“七五”普法规划。我局及时下发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对“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工作任务、普法对象、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工作步骤、组织保障等作出明确要求。各地根据当地普法办的要求,都制定了“七五”普法规划。法制业务培训取得实效。我局成功举办了全省法制干部及公职律师业务培训班,各地举办各种培训班、讲座达180余起。台州市局、长兴县局夜间课堂多次组织业务专题讲座,取得较好效果。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故事宣传展示活动。杭州市局法规处魏均新、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团分别当选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故事,在全国范围展示了浙江工商法制风采,影响很大,效果很好。

2016年,我局的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和总局的充分肯定。省局、宁波、嘉兴、湖州、金华、台州、舟山等地连续几年一直是“法治政府”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在2016年初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为唯一省级机关代表作了题为《完善规制、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典型发言;2016年3月31日,在李强省长主持召开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冯水华局长作题为《深化改革、严格规范,努力打造廉洁高效政务生态》典型发言;金华市局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省局、杭州、宁波、绍兴、温州、台州、丽水等市局法规处获得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宁波、金华获得当地法治建设十周年工作先进集体;台州市局获得全市优秀法治宣传项目二等奖;舟山普陀区局办理的普陀凡诚商贸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入选“浙江2015年度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例”;省局姜路颖获得“法治浙江”十周年先进个人;绍兴张明星、嘉兴严浩、湖州钱洪康、衢州魏小芳获得“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与此同时,我局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与总局、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局的法制工作还存在不小的差距,面临不少困难。比如,机构改革后,基层工作任务明显加大,某些领域法制工作存在缺失的问题;复议案件纠错率偏高,执法行为还时不时会出错;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还不平衡,一些地区备案审查纠错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法制监督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效果不够明显;有的地方法制机构在服务大局、谋划全局上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不敢理直气壮给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工作局面打不开,过分强调客观困难,不善于从主观上寻找原因、改进工作,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补齐短板、努力推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