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宝”让你“浙”里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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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 10- 10 10: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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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省市场监管局举办“消费宝”助力“国庆浙里放心消费”系列活动暨“消费宝”代言人聘任仪式,上线半年的“浙江消保在线”(“消费宝”)迎来全新升级,投诉举报功能迭代优化,围绕“消费有困扰 就找‘消费宝’”这一主题,助力“国庆浙里放心消费”。

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局长祝永飞介绍,“浙江消保在线”(“消费宝”)自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正式上线以来,聚焦消费维权、消费环境建设重点领域,通过数据集成、流程再造、业务优化,在实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件事”全程质控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的特色服务。“消费宝”目前累计用户数已超70万,发放各类消费券近2亿元,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营造敢消费、愿消费、满意消费的放心消费氛围,实现了成为提升消费体验的“掌中宝”、激发企业活力的“新引擎”、监测消费市场状况的“风向标”、推动协同发力的“共治桥”等四方面突破(详见附件)。

与此同时,“消费宝”持续升级,投诉举报功能迭代优化。省市场监管局与省信访局深化协作机制,贯通省民呼我为平台和全国12315平台数据,在此支撑下,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宝”平台一站式享受消费投诉、办理流程查询和满意度评价全流程服务。

业务直通可办。“浙江消保在线”纵向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用户体系,横向贯通了消保委委员单位、绿色通道企业、行业协会,“消费宝”投诉端口受理的所有投诉举报,都能及时转办至相应部门。流程清晰可查。“消费宝”平台同步向消费者反馈办理进度,7个工作日受理,30个工作日办结,并在监管端设置临期、超期提醒,提升处置效率。目前“消费宝”受理的消费投诉平均受理时效是1.38天,平均办结时效为1.84天。处置评价可感。在消费投诉办结后,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宝”平台对投诉办理结果、办理态度、办理时限等情况进行评价,对工作作风、工作效能进行有力监督。

活动现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马剑平为浙江省消费维权大使小强,颁发“消费宝”代言人聘书。作为浙江广电集团“名嘴”主持人的小强表示,多年来,浙江广电集团致力于“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宣传,每年315都会举办大型活动,联通省内外消费者,架起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桥梁。“消费宝”这一应用的推出,是市场监管人在数字化改革征程中一次全新的探索,真正是围绕消费者所盼、市场监管部门所能,聚焦“到哪里买、买什么好、发生问题找谁、怎么办”等问题,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提升消费体验,解决消费者后顾之忧。“浙江消保在线”专班工作人员还现场演示了“消费宝”投诉举报功能模块具体功能与操作实务。

活动当天,省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还走进天猫超市直播间,与网友在线直播互动,交流放心消费建设和“消费宝”相关工作,获得网友纷纷点赞。(市闻)


附件:

消费宝实践过程中获得的突破

成为提升消费体验的“掌中宝”。主要体现在“五个一”:

“一网链接”:进一步拉近了消费者与市场的距离。“消费宝”设置30余个栏目,提供40余项功能,链接各主要电商平台,集购物、民生、休闲、娱乐于一体。消费者上“消费宝”,无需切换,可实现一键直达各网络平台便捷购物和服务。

“一体互动”:以放心消费为底色,推动放心消费单位更快更及时地触达消费者。“消费宝”开辟“商家秀”“探店”等互动式消费服务场景,审核发布各类诚信商家“放心秀”,同时发布各级监管部门、消保委、义工等开展监督“探店”的过程,为消费者提供第一手权威信息。

“一站服务”:“消费宝”吸引了家电、手机数码等民生产品服务和品牌鉴定机构入驻,提供售后信息查询和跳转功能。首批入驻机构497家,消费者可迅速找到身边的正规商家,消除“李鬼”之忧。

“一键维权”:作为“消费宝”的核心功能,应用开设了省12345政务便民热线入口和网络投诉入口,消费者可直达后台,实现一个平台便捷维权,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

“一键评价”:“消费宝”打造掌上放心消费单位评价、投诉评价等参与渠道,大大增强了消费者的获得感。

成为激发企业活力的“新引擎”。“消费宝”搭建了“政府培育、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放心消费建设平台,通过流量、信用、品牌、政策四重赋能,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激发促进消费的内生动力。——目前全省纳入培育的放心消费单位达24万余家,“消费宝”实现了全部线上导航。

一是引导主体自评。依托“消费宝”,构建完善放心消费单位季度自评机制,今年以来全省放心消费参创主体通过系统评测开展自评42万余次,自我整改问题1.1万个,市场主体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规范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成色持续擦亮。

二是创新“放心贷”。今年,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化与省农信联社的战略合作,“消费宝”上公示的全省放心消费单位可以享受省农信联社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放心贷”和金融服务优惠,截止今年6月末,全省3.08万余家放心单位获得授信4288.17亿元,贷款1080.95亿元,减免金融手续费6338.36余万元,减少利息成本2.96亿元。

三是助力山区县。“消费宝”为山区26县放心消费单位和特色农产品企业拓宽销售渠道。通过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共发放政府纾困消费券1.9亿元,放心消费单位消费券800万元,助力餐饮、住宿、旅游等各行业从疫情中恢复发展。

成为监测消费市场状况的“风向标”。“消费宝”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发挥数据价值,用三个评估维度,分析形成了我省消费环境状况“风向标”,为推进新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评估“市场热度”。在后台能实时获取热点区域、热门产品、主体人群数据,及时感知当前区域消费者购买力和消费偏好,为监管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评估“投诉热度”。综合人口、区域、经济、投诉量等因素,开发建设了消费领域市场监管大脑产品。通过一定的规则,建立相应模型,形成重点区域、重点主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预警信息,极大提升了消费维权处置工作前瞻性针对性。目前已成功预警了154家风险企业。

三是评估“放心消费热度”。根据全省11个地市放心消费建设、消费维权及其他涉及消费领域情况等34类指标,构建区域放心消费指数,客观评估区域消费环境状况。在“消费宝”上分区域显示放心消费指数,为消费者提供参考。

推动协同发力的“共治桥”。

一是加强政企互动。“消费宝”创新了消费投诉、产品和食品监督抽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每月按区域发布企业信用榜单、抽检榜单和消费投诉榜单,倒逼企业守法诚信、规范管理。

二是深化民企互动。“消费宝”既架设放心商圈、大型企业消费维权站点与消费者直通的电话渠道,也开通消费者直接参与放心消费单位消费服务评价的功能,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可直接沟通,自主化解消费纠纷。

三是畅通政民互动。开设“我要评”功能,消费者可随时发起放心消费单位评价、投诉处理评价、举报处理评价,参与消费满意度调查,搭建了听民意、汇民智、解民忧的桥梁。开设“我要看”等栏目,为消费者提供法律知识、科普教育等可视化服务。

四是实现部门联动。通过“消费宝”投诉入口及后台处理系统,对涉及相关部门职能的消费投诉件,以消保委名义进行分流处置,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建立督办考核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

“消费宝”让你“浙”里放心消费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 10- 10 10: 38 字体:[ ] 浏览次数:( )

9月29日,省市场监管局举办“消费宝”助力“国庆浙里放心消费”系列活动暨“消费宝”代言人聘任仪式,上线半年的“浙江消保在线”(“消费宝”)迎来全新升级,投诉举报功能迭代优化,围绕“消费有困扰 就找‘消费宝’”这一主题,助力“国庆浙里放心消费”。

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局长祝永飞介绍,“浙江消保在线”(“消费宝”)自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正式上线以来,聚焦消费维权、消费环境建设重点领域,通过数据集成、流程再造、业务优化,在实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件事”全程质控的同时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的特色服务。“消费宝”目前累计用户数已超70万,发放各类消费券近2亿元,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营造敢消费、愿消费、满意消费的放心消费氛围,实现了成为提升消费体验的“掌中宝”、激发企业活力的“新引擎”、监测消费市场状况的“风向标”、推动协同发力的“共治桥”等四方面突破(详见附件)。

与此同时,“消费宝”持续升级,投诉举报功能迭代优化。省市场监管局与省信访局深化协作机制,贯通省民呼我为平台和全国12315平台数据,在此支撑下,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宝”平台一站式享受消费投诉、办理流程查询和满意度评价全流程服务。

业务直通可办。“浙江消保在线”纵向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用户体系,横向贯通了消保委委员单位、绿色通道企业、行业协会,“消费宝”投诉端口受理的所有投诉举报,都能及时转办至相应部门。流程清晰可查。“消费宝”平台同步向消费者反馈办理进度,7个工作日受理,30个工作日办结,并在监管端设置临期、超期提醒,提升处置效率。目前“消费宝”受理的消费投诉平均受理时效是1.38天,平均办结时效为1.84天。处置评价可感。在消费投诉办结后,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宝”平台对投诉办理结果、办理态度、办理时限等情况进行评价,对工作作风、工作效能进行有力监督。

活动现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马剑平为浙江省消费维权大使小强,颁发“消费宝”代言人聘书。作为浙江广电集团“名嘴”主持人的小强表示,多年来,浙江广电集团致力于“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宣传,每年315都会举办大型活动,联通省内外消费者,架起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桥梁。“消费宝”这一应用的推出,是市场监管人在数字化改革征程中一次全新的探索,真正是围绕消费者所盼、市场监管部门所能,聚焦“到哪里买、买什么好、发生问题找谁、怎么办”等问题,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提升消费体验,解决消费者后顾之忧。“浙江消保在线”专班工作人员还现场演示了“消费宝”投诉举报功能模块具体功能与操作实务。

活动当天,省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还走进天猫超市直播间,与网友在线直播互动,交流放心消费建设和“消费宝”相关工作,获得网友纷纷点赞。(市闻)


附件:

消费宝实践过程中获得的突破

成为提升消费体验的“掌中宝”。主要体现在“五个一”:

“一网链接”:进一步拉近了消费者与市场的距离。“消费宝”设置30余个栏目,提供40余项功能,链接各主要电商平台,集购物、民生、休闲、娱乐于一体。消费者上“消费宝”,无需切换,可实现一键直达各网络平台便捷购物和服务。

“一体互动”:以放心消费为底色,推动放心消费单位更快更及时地触达消费者。“消费宝”开辟“商家秀”“探店”等互动式消费服务场景,审核发布各类诚信商家“放心秀”,同时发布各级监管部门、消保委、义工等开展监督“探店”的过程,为消费者提供第一手权威信息。

“一站服务”:“消费宝”吸引了家电、手机数码等民生产品服务和品牌鉴定机构入驻,提供售后信息查询和跳转功能。首批入驻机构497家,消费者可迅速找到身边的正规商家,消除“李鬼”之忧。

“一键维权”:作为“消费宝”的核心功能,应用开设了省12345政务便民热线入口和网络投诉入口,消费者可直达后台,实现一个平台便捷维权,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

“一键评价”:“消费宝”打造掌上放心消费单位评价、投诉评价等参与渠道,大大增强了消费者的获得感。

成为激发企业活力的“新引擎”。“消费宝”搭建了“政府培育、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放心消费建设平台,通过流量、信用、品牌、政策四重赋能,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激发促进消费的内生动力。——目前全省纳入培育的放心消费单位达24万余家,“消费宝”实现了全部线上导航。

一是引导主体自评。依托“消费宝”,构建完善放心消费单位季度自评机制,今年以来全省放心消费参创主体通过系统评测开展自评42万余次,自我整改问题1.1万个,市场主体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规范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成色持续擦亮。

二是创新“放心贷”。今年,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化与省农信联社的战略合作,“消费宝”上公示的全省放心消费单位可以享受省农信联社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放心贷”和金融服务优惠,截止今年6月末,全省3.08万余家放心单位获得授信4288.17亿元,贷款1080.95亿元,减免金融手续费6338.36余万元,减少利息成本2.96亿元。

三是助力山区县。“消费宝”为山区26县放心消费单位和特色农产品企业拓宽销售渠道。通过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共发放政府纾困消费券1.9亿元,放心消费单位消费券800万元,助力餐饮、住宿、旅游等各行业从疫情中恢复发展。

成为监测消费市场状况的“风向标”。“消费宝”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发挥数据价值,用三个评估维度,分析形成了我省消费环境状况“风向标”,为推进新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评估“市场热度”。在后台能实时获取热点区域、热门产品、主体人群数据,及时感知当前区域消费者购买力和消费偏好,为监管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评估“投诉热度”。综合人口、区域、经济、投诉量等因素,开发建设了消费领域市场监管大脑产品。通过一定的规则,建立相应模型,形成重点区域、重点主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预警信息,极大提升了消费维权处置工作前瞻性针对性。目前已成功预警了154家风险企业。

三是评估“放心消费热度”。根据全省11个地市放心消费建设、消费维权及其他涉及消费领域情况等34类指标,构建区域放心消费指数,客观评估区域消费环境状况。在“消费宝”上分区域显示放心消费指数,为消费者提供参考。

推动协同发力的“共治桥”。

一是加强政企互动。“消费宝”创新了消费投诉、产品和食品监督抽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每月按区域发布企业信用榜单、抽检榜单和消费投诉榜单,倒逼企业守法诚信、规范管理。

二是深化民企互动。“消费宝”既架设放心商圈、大型企业消费维权站点与消费者直通的电话渠道,也开通消费者直接参与放心消费单位消费服务评价的功能,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可直接沟通,自主化解消费纠纷。

三是畅通政民互动。开设“我要评”功能,消费者可随时发起放心消费单位评价、投诉处理评价、举报处理评价,参与消费满意度调查,搭建了听民意、汇民智、解民忧的桥梁。开设“我要看”等栏目,为消费者提供法律知识、科普教育等可视化服务。

四是实现部门联动。通过“消费宝”投诉入口及后台处理系统,对涉及相关部门职能的消费投诉件,以消保委名义进行分流处置,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建立督办考核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