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助推我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实践经验走向全国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 08- 23 22: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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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省局、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省标准院牵头制定的《科技特派员服务和管理规范》(DB33/T 1316—2023) 正式发布,将于8月28日起实施。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倡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制度。20年来,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逐步形成“1333”工作体系和浙江特色经验做法。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派遣科技特派员3.9万人次,投入财政经费15.36亿元,助力农民增收63.5亿元、企业增效45.1亿元,在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中取得较好成效,成为浙江农业科技工作的一张“金名片”。

此次发布的标准总体包含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组织和人员要求、服务模式、服务要求和管理要求等7个章节。主要内容明确科技特派员、个人特派员、团队特派员和法人特派员的定义;明确派驻单位、派出单位等管理组织的职责和要求,以及各类科技特派员的人员要求;提炼形成“1人+1乡”“1团+1业”“1家+1县”等浙江特色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提出线上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功能要求,规范科技特派员服务流程,细化11项服务内容;明晰科技特派员机制建设、过程管理和动态绩效评估等管理要求。

该标准在系统性总结提炼我省科技特派员20年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重点围绕“1333”工作体系,在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管理要求以及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内容。实现“四个首次”:首次提出构建“个人、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3支队伍,完善“1人+1乡”“1团+1业”“1家+1县”等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实现“服务方式从线下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变、服务区域从山区26县向全省域、服务领域从农业向全产业”3个转变;首次依托数字化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供需精准对接、资源有效匹配、线上线下服务和绩效动态评估;首次提炼细化11项服务内容,包括技术指导和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进与培养、知识技能培训、政策宣传与科普、战略规划、创新创业带动、资源集聚、品牌培育等;首次突出科技特派员全过程管理要求和分类动态绩效评估。

标准的制定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领导,总结经验,及时完善”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对我省科技特派员制度优秀经验与创新实践的深入总结和系统梳理,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科技特派员服务和管理,有利于为全国输出科技特派员工作“浙江标准”,为“把最适合的人派到最需要的地方、把最即时的服务提供给最需要的地方、用最系统的科技资源支撑产业发展和用最科学的方法评价服务最好的人”提供重要的规范标准。

以标准助推我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实践经验走向全国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 08- 23 22: 04 字体:[ ] 浏览次数:( )

近日,由省局、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省标准院牵头制定的《科技特派员服务和管理规范》(DB33/T 1316—2023) 正式发布,将于8月28日起实施。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倡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制度。20年来,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逐步形成“1333”工作体系和浙江特色经验做法。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派遣科技特派员3.9万人次,投入财政经费15.36亿元,助力农民增收63.5亿元、企业增效45.1亿元,在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中取得较好成效,成为浙江农业科技工作的一张“金名片”。

此次发布的标准总体包含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组织和人员要求、服务模式、服务要求和管理要求等7个章节。主要内容明确科技特派员、个人特派员、团队特派员和法人特派员的定义;明确派驻单位、派出单位等管理组织的职责和要求,以及各类科技特派员的人员要求;提炼形成“1人+1乡”“1团+1业”“1家+1县”等浙江特色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提出线上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功能要求,规范科技特派员服务流程,细化11项服务内容;明晰科技特派员机制建设、过程管理和动态绩效评估等管理要求。

该标准在系统性总结提炼我省科技特派员20年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重点围绕“1333”工作体系,在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管理要求以及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内容。实现“四个首次”:首次提出构建“个人、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3支队伍,完善“1人+1乡”“1团+1业”“1家+1县”等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实现“服务方式从线下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变、服务区域从山区26县向全省域、服务领域从农业向全产业”3个转变;首次依托数字化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供需精准对接、资源有效匹配、线上线下服务和绩效动态评估;首次提炼细化11项服务内容,包括技术指导和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进与培养、知识技能培训、政策宣传与科普、战略规划、创新创业带动、资源集聚、品牌培育等;首次突出科技特派员全过程管理要求和分类动态绩效评估。

标准的制定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领导,总结经验,及时完善”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对我省科技特派员制度优秀经验与创新实践的深入总结和系统梳理,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科技特派员服务和管理,有利于为全国输出科技特派员工作“浙江标准”,为“把最适合的人派到最需要的地方、把最即时的服务提供给最需要的地方、用最系统的科技资源支撑产业发展和用最科学的方法评价服务最好的人”提供重要的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