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征求《中共浙江省委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 打造知识 产权人才高地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 04- 18 17: 37
字体:[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三支队伍”建设工作要求,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战斗力,高效支撑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我局起草了《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  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4月29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并注明反馈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0571-89761377;   电子邮箱:13916468@qq.com;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处,邮编:310005。

附件: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  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 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三支队伍”建设工作要求,加快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有力支撑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着力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激发知识产权人才创新活力,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打通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全链条,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有力支撑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党管人才,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政治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始终,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突出选人用人育人的政治标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2.需求导向,质效并重。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聚焦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明确急需紧缺人才、战略性人才类型,科学制定育才计划。坚持质效并重,用足用好人才政策,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人才支撑。

3.系统谋划,适度超前。坚持系统性、全局性、综合性思维,省市县三级联动、政企校各方协同,构建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激励“六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体系。适度超前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前瞻性布局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模、结构、质量,确保满足未来发展需要。

4.开放包容,以人为本。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办法,形成兼具国际、国内吸引力和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人才政策体系。积极打造人才发展平台,营造尊重人才、公正平等、保障有力、包容创新的社会环境,为知识产权人才提供广阔发展空间。

(三)工作目标

1.人才规模不断扩大。到2024年底,知识产权人才总数达8.6万人,其中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达9000人。到2027年底,知识产权人才总数达12万人,其中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达10000人。

2.人才结构持续优化。到2024年底,知识产权人才梯队基本建立,人才结构明显提升,中高级知识产权师达900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达100人。到2027年底,人才结构更加优化,领军人才引领作用更加凸显,中高级知识产权师达1000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达到200人。

3.人才能力明显提升。到2024年底,建设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宣传教育基地各5家,全省开展各类培训200场次、培训5万人次。到2027年底,建设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宣传教育基地各20家,全省开展各类培训1000场次、培训20万人次。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系统推进,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体系

1.建立一个统筹推进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纳入全省人才工作体系,写入全省人才发展规划,并作为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工作和人才工作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形成省市县分级落实、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2.推行一套分类培养举措。编制知识产权人才分类目录和认定标准,根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国际化、基础、战略研究等不同类别人才,建立分级分类培养举措。

3.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载体。聚焦完善人才培养载体,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宣传教育基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和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科(学院)、知识产权人才孵化基地、知识产权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聚焦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实施系列培训项目、知识产权软科学专项计划,建立统一网络培训平台。聚焦人才信息管理,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管理平台,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库。

(二)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建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推进专利行政裁决执法权下放到县(市、区),推动各地配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人员。深化“强队砺剑”工程,加强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专职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录库。结合推进专利快速获权能力提升行动,充实浙江省和杭州、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员力量,加快建成温州、嘉兴、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和县(市、区)争取设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壮大全省专利预审员和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训力度,因地制宜、有序开展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公务人员的职前培训工作。支持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等平台作用,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仲裁员和调解员队伍。

5.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人才培养。聚焦“专精特新”小巨人、链主型企业等重点企业,结合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贯彻《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试点、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等工作,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置知识产权总监等专业人才。聚焦高校、科研院所,结合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培育、存量专利盘点等工作,推动加强科研管理机构的知识产权专职人员配备。聚焦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知识产权联盟等重点平台,将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人员配备情况作为建设基本条件,推动各类平台配齐配强专业力量。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特派员、指导员机制,整合运用省内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外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等专业力量,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培育知识产权人才。

6.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推进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改革提升发展,推动市、县(市、区)全覆盖建立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升级基层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布局,形成省市县三级互补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网,涵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和集聚区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探索推行高端服务机构引进激励政策,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引清单,大力培育、引进、集聚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以服务业提升发展促进市场服务人才壮大成长。发挥国家专利代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杭州考点优势,鼓励省内外人才参加专利代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建立跟踪对接机制,引导更多专利代理师落户浙江。

7.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级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高校等机构为重点,加大涉外知识产权教师、国际型审查人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专家等国际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每年实施高层次人才海外培养项目,遴选高层次人才赴境外深度学习。依托全球数贸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平台,举办高端知识产权交流活动,支持相关高校搭建知识产权国际学术交流载体,拓展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视野。加强与WIPO等知识产权国际组织的交流,争取知识产权国际组织在我省落地分支机构或者合作机构。探索开展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和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

8.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人才培养。发挥学校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抓住国家单设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契机,推进知识产权专业学科建设提质扩面,完善理工科学生辅修知识产权专业机制,推动更多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一级学科、二级学院和专业学位,对新设知识产权二级学院、知识产权专业并招生的,按规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家、100万元/家的补助。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高校争设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点。鼓励高校与知识产权机构、企业等合作,按照产教学研结合的模式实行知识产权人才“订单式”培养,指导符合条件的高校争设首批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点,推动知识产权学科教育实现质的突破。

9.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人才培养。推进知识产权智库建设,组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专家顾问团,建设若干省级高水平知识产权智库,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和一支高水平智库研究的人才队伍。滚动实施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专项计划,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提供支持。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知识产权人才素质能力

10.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建强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探索建立浙江知识产权学院,形成以国家级培训基地和浙江知识产权学院为引领,培训基地、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为骨干,“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培训载体。

11.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面向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开展“百县万企”系列培训活动,实现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并探索建立重点企业高管知识产权轮训机制。面向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保护人员,建立定期轮训机制,每年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业务竞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技能比武大赛。面向知识产权服务人员,加强专利代理师执业培训和商标代理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复合型专利导航人才培训。面向党政领导干部,推动知识产权纳入各级党校的领导干部进修班、任职班和中青班学习课程,并定期举办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

12.加大网络培训力度。做优“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网络培训平台,集聚全省网络培训资源,开发特色课程,进一步丰富线上培训教育资源,实行“点单式”、每周“一主题一专场”培训,提升网络培训覆盖面和实效性。加强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网络与学习资源的建设与供给,综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把教学资源及时传输到远程教育分中心或教学点。

13.丰富人才交流培养渠道。建设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基地,面向知识产权人才定期开展宣传活动,深化交流、互促共进,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建立知识产权人才挂职和交流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在不同工作环境中加速成长,探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机制,支持长三角区域内各高校、基地、机构等之间的人才合作交流,推动区域人才协同引育、协同使用。

(四)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机制,优化知识产权人才成长环境

14.推行人才引进激励政策。编制紧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清单,争取开辟知识产权特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探索建立“一事一议”人才引进制度。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控,对聘用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若常设岗位无空缺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等入行激励和高端服务人才引进专项政策。探索建立“伯乐制”和“知识产权人才地图”,拓展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渠道。瞄准海内外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以项目引才、产业聚才、核心人才带动引才等多种方式吸引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采取咨询、讲学、聘任制、签约制、项目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海外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

15.优化人才评价机制。畅通职称晋升通道,全面实施高级、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价条件,鼓励服务机构、企业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评知识产权师,落地专利代理师职业资格与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定衔接通道,组建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完善知识产权领域高级职称“直通车”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人才评价“破五唯”,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职称申报条件。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在职称评价与岗位考核中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转化运用实效的权重。拓宽知识产权人才晋升渠道,建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研发人员的职业晋升“双通道”。

16.对接区域人才政策。争取将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纳入省高层次人才序列,推进知识产权人才享受区域人才政策。创新服务费入股、服务费+提成等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方式,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劳动报酬水平。

17.加大人才表彰力度。争取设立省级知识产权人才称号,用好省知识产权奖、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成绩突出个人评选等载体,加大人才表彰激励力度,加强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宣传,树立尊重人才、珍惜人才的优良风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议事协调机制作用,集成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凝聚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合力。推动各市、县(市、区)把实施知识产权人才聚集行动纳入本地区人才工作体系,结合实际统一谋划,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举措,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地、有效实施。

(二)加强条件保障

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资金投入,在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细化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鼓励市县设立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全社会共同投入的知识产权人才投入体系,更好保障知识产权人才事业发展需要。

(三)加强动态管理

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收集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面向全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服务机构、职能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人才信息收集、统计、管理、使用工作,实施“一库管理”,全面、及时掌握知识产权人才信息情况。建立知识人才工作统计分析机制,定期组织各市、县(市、区)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相关指标统计分析,加强对行动推进情况的动态监测,视情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四)加强氛围营造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评价,激励比学赶超、争先创优。充分运用宣传媒介,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广泛推介我省知识产权人才政策和发展环境,宣传我省知识产权人才建设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讲好知识产权人才成长和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故事,形成全社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围。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征求《中共浙江省委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 打造知识 产权人才高地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 04- 18 17: 37 字体:[ ] 浏览次数:(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三支队伍”建设工作要求,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战斗力,高效支撑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我局起草了《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  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4月29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并注明反馈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0571-89761377;   电子邮箱:13916468@qq.com;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处,邮编:310005。

附件: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  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 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三支队伍”建设工作要求,加快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有力支撑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着力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激发知识产权人才创新活力,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打通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全链条,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有力支撑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党管人才,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政治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始终,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突出选人用人育人的政治标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2.需求导向,质效并重。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聚焦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明确急需紧缺人才、战略性人才类型,科学制定育才计划。坚持质效并重,用足用好人才政策,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人才支撑。

3.系统谋划,适度超前。坚持系统性、全局性、综合性思维,省市县三级联动、政企校各方协同,构建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激励“六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体系。适度超前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前瞻性布局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模、结构、质量,确保满足未来发展需要。

4.开放包容,以人为本。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办法,形成兼具国际、国内吸引力和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人才政策体系。积极打造人才发展平台,营造尊重人才、公正平等、保障有力、包容创新的社会环境,为知识产权人才提供广阔发展空间。

(三)工作目标

1.人才规模不断扩大。到2024年底,知识产权人才总数达8.6万人,其中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达9000人。到2027年底,知识产权人才总数达12万人,其中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达10000人。

2.人才结构持续优化。到2024年底,知识产权人才梯队基本建立,人才结构明显提升,中高级知识产权师达900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达100人。到2027年底,人才结构更加优化,领军人才引领作用更加凸显,中高级知识产权师达1000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达到200人。

3.人才能力明显提升。到2024年底,建设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宣传教育基地各5家,全省开展各类培训200场次、培训5万人次。到2027年底,建设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宣传教育基地各20家,全省开展各类培训1000场次、培训20万人次。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系统推进,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体系

1.建立一个统筹推进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纳入全省人才工作体系,写入全省人才发展规划,并作为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工作和人才工作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形成省市县分级落实、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2.推行一套分类培养举措。编制知识产权人才分类目录和认定标准,根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国际化、基础、战略研究等不同类别人才,建立分级分类培养举措。

3.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载体。聚焦完善人才培养载体,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宣传教育基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和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科(学院)、知识产权人才孵化基地、知识产权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聚焦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实施系列培训项目、知识产权软科学专项计划,建立统一网络培训平台。聚焦人才信息管理,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管理平台,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库。

(二)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建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推进专利行政裁决执法权下放到县(市、区),推动各地配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人员。深化“强队砺剑”工程,加强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专职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录库。结合推进专利快速获权能力提升行动,充实浙江省和杭州、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员力量,加快建成温州、嘉兴、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和县(市、区)争取设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壮大全省专利预审员和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训力度,因地制宜、有序开展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公务人员的职前培训工作。支持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等平台作用,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仲裁员和调解员队伍。

5.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人才培养。聚焦“专精特新”小巨人、链主型企业等重点企业,结合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贯彻《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试点、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等工作,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置知识产权总监等专业人才。聚焦高校、科研院所,结合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培育、存量专利盘点等工作,推动加强科研管理机构的知识产权专职人员配备。聚焦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知识产权联盟等重点平台,将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人员配备情况作为建设基本条件,推动各类平台配齐配强专业力量。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特派员、指导员机制,整合运用省内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外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等专业力量,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培育知识产权人才。

6.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推进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改革提升发展,推动市、县(市、区)全覆盖建立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升级基层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布局,形成省市县三级互补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网,涵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和集聚区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探索推行高端服务机构引进激励政策,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引清单,大力培育、引进、集聚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以服务业提升发展促进市场服务人才壮大成长。发挥国家专利代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杭州考点优势,鼓励省内外人才参加专利代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建立跟踪对接机制,引导更多专利代理师落户浙江。

7.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级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高校等机构为重点,加大涉外知识产权教师、国际型审查人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专家等国际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每年实施高层次人才海外培养项目,遴选高层次人才赴境外深度学习。依托全球数贸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平台,举办高端知识产权交流活动,支持相关高校搭建知识产权国际学术交流载体,拓展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视野。加强与WIPO等知识产权国际组织的交流,争取知识产权国际组织在我省落地分支机构或者合作机构。探索开展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和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

8.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人才培养。发挥学校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抓住国家单设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契机,推进知识产权专业学科建设提质扩面,完善理工科学生辅修知识产权专业机制,推动更多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一级学科、二级学院和专业学位,对新设知识产权二级学院、知识产权专业并招生的,按规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家、100万元/家的补助。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高校争设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点。鼓励高校与知识产权机构、企业等合作,按照产教学研结合的模式实行知识产权人才“订单式”培养,指导符合条件的高校争设首批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点,推动知识产权学科教育实现质的突破。

9.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人才培养。推进知识产权智库建设,组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专家顾问团,建设若干省级高水平知识产权智库,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知识产权智库体系和一支高水平智库研究的人才队伍。滚动实施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专项计划,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提供支持。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知识产权人才素质能力

10.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建强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探索建立浙江知识产权学院,形成以国家级培训基地和浙江知识产权学院为引领,培训基地、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为骨干,“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培训载体。

11.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面向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开展“百县万企”系列培训活动,实现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并探索建立重点企业高管知识产权轮训机制。面向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保护人员,建立定期轮训机制,每年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业务竞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技能比武大赛。面向知识产权服务人员,加强专利代理师执业培训和商标代理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复合型专利导航人才培训。面向党政领导干部,推动知识产权纳入各级党校的领导干部进修班、任职班和中青班学习课程,并定期举办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

12.加大网络培训力度。做优“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网络培训平台,集聚全省网络培训资源,开发特色课程,进一步丰富线上培训教育资源,实行“点单式”、每周“一主题一专场”培训,提升网络培训覆盖面和实效性。加强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网络与学习资源的建设与供给,综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把教学资源及时传输到远程教育分中心或教学点。

13.丰富人才交流培养渠道。建设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基地,面向知识产权人才定期开展宣传活动,深化交流、互促共进,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建立知识产权人才挂职和交流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在不同工作环境中加速成长,探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机制,支持长三角区域内各高校、基地、机构等之间的人才合作交流,推动区域人才协同引育、协同使用。

(四)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机制,优化知识产权人才成长环境

14.推行人才引进激励政策。编制紧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清单,争取开辟知识产权特殊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探索建立“一事一议”人才引进制度。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控,对聘用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若常设岗位无空缺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等入行激励和高端服务人才引进专项政策。探索建立“伯乐制”和“知识产权人才地图”,拓展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渠道。瞄准海内外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以项目引才、产业聚才、核心人才带动引才等多种方式吸引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采取咨询、讲学、聘任制、签约制、项目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海外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

15.优化人才评价机制。畅通职称晋升通道,全面实施高级、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价条件,鼓励服务机构、企业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评知识产权师,落地专利代理师职业资格与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定衔接通道,组建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完善知识产权领域高级职称“直通车”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人才评价“破五唯”,对在知识产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职称申报条件。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在职称评价与岗位考核中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转化运用实效的权重。拓宽知识产权人才晋升渠道,建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研发人员的职业晋升“双通道”。

16.对接区域人才政策。争取将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纳入省高层次人才序列,推进知识产权人才享受区域人才政策。创新服务费入股、服务费+提成等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方式,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劳动报酬水平。

17.加大人才表彰力度。争取设立省级知识产权人才称号,用好省知识产权奖、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成绩突出个人评选等载体,加大人才表彰激励力度,加强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宣传,树立尊重人才、珍惜人才的优良风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议事协调机制作用,集成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凝聚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合力。推动各市、县(市、区)把实施知识产权人才聚集行动纳入本地区人才工作体系,结合实际统一谋划,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举措,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地、有效实施。

(二)加强条件保障

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资金投入,在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细化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鼓励市县设立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全社会共同投入的知识产权人才投入体系,更好保障知识产权人才事业发展需要。

(三)加强动态管理

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收集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面向全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服务机构、职能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人才信息收集、统计、管理、使用工作,实施“一库管理”,全面、及时掌握知识产权人才信息情况。建立知识人才工作统计分析机制,定期组织各市、县(市、区)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相关指标统计分析,加强对行动推进情况的动态监测,视情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四)加强氛围营造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评价,激励比学赶超、争先创优。充分运用宣传媒介,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广泛推介我省知识产权人才政策和发展环境,宣传我省知识产权人才建设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讲好知识产权人才成长和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故事,形成全社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