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 05- 13 08: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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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代拟起草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将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建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建议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苏芳,联系电话:0571-89761509;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邮编:310005;电子邮箱:zjcyc2019 @mail.163.com。

附件:1.《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修改意见单

附件1《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修改意见单.doc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 05- 13 08: 11 字体:[ ] 浏览次数:( )

为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代拟起草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将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建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建议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苏芳,联系电话:0571-89761509;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邮编:310005;电子邮箱:zjcyc2019 @mail.163.com。

附件:1.《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修改意见单

附件1《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修改意见单.doc